集成吊頂設備--淺談機械設備空負荷試運轉要求
一、機械與各系統聯合調試合格后,方可進行空負荷試運轉。
二、應按說明書規定的空負荷試驗的工作規范和操作程序,試驗各運動機構的啟動,其中對大功率機組,不得頻繁啟動,啟動時間間隔應按有關規定執行;變速、換向、停機、制動和 連鎖等動作,均應正確、靈敏、。其中連續運轉時間和斷續運轉時間無規定時,應按各類設備安裝驗收規范的規定執行。
三、空負荷試運轉中,應進行下列各項檢查,并應作實測記錄:
1.技術文件要求測量的軸承振動和軸的竄動不應超過規定。
2.齒輪副,鏈條與鏈輪嚙合應平穩,無不正常的噪聲和磨損。
3.傳動皮帶不應打滑,平皮帶跑偏量不應超過規定。
4.一般滑動軸承溫升不應超過35℃, 高溫度不應超過70℃;滾動軸承溫升不應超過40℃, 高溫度不應超過80℃;導軌溫升不應超過15℃, 高溫度不應超過100℃。
5.油箱油溫 高不得超過60℃。
6.潤滑、液壓、氣(汽)動等各輔助系統的工作應正常,無滲漏現象。
7.各種儀表應工作正常。
8.有 和有條件時,可進行噪音測量,并應符合規定。【集成吊頂設備】